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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要描述:城市污水處理污泥中硼分析標準物質適用標準:CJ/T221-2005基體:城市污水處理污泥
品牌 其他品牌 貨號 RMH-G141 規(guī)格 50克/瓶 供貨周期 現(xiàn)貨 應用領域 綜合
城市污水處理污泥中硼分析標準物質
本標準物質對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泥中硼元素含量分析的研究和監(jiān)控具有重要意義,可用于農業(yè)、地質、環(huán)保等領域相關分析測試中方法精密度評價、人員考核及過程中質量控制。
一. 樣品制備
本標準物質選擇普通的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泥為基體,在制備過程中經(jīng)自然晾干、去雜質、研磨、混合等特殊均質化手段,再將干燥后的分裝于高密度聚乙烯瓶中,經(jīng)Co60輻射滅菌后避光室溫保存。
二. 城市污水處理污泥中硼分析標準物質特性量值及不確定度
編號 | 元素 | 標準值(mg/kg) | 擴展不確定度(mg/kg) |
RMH-G141 | 硼(B) | 199 | 18 |
本標準物質特性量值的不確定度評定中主要考慮多家實驗室聯(lián)合定值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、標準物質均勻性檢驗和穩(wěn)定性檢驗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。
三. 均勻性檢驗和穩(wěn)定性考察
按照國家標準物質相關技術規(guī)范的要求,隨機抽取分裝后的標準物質樣品,參照標準CJ∕T 221-2005 《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泥檢驗方法》中規(guī)定的測試方法結合實際情況 ,采用微波消解前處理-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(fā)射光譜法,進行均勻性和穩(wěn)定性檢驗,最小取樣量為0.2g。結果表明,該系列標準物質均勻性、穩(wěn)定性良好。該標準物質自定值日期起,有效期為4年。研制單位將繼續(xù)跟蹤檢測該標準物質的穩(wěn)定性,有效期內如發(fā)現(xiàn)量值變化,將及時通知用戶。
四.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
本標準物質采用多個實驗室聯(lián)合定值方式進行賦值。定值方法為微波消解前處理-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(fā)射光譜法(ICP-OES)。通過使用滿足計量學特性要求的測量方法和計量器具,保證標準物質特性量值的溯源性。
五. 包裝、儲存及使用
本標準物質以高密度聚乙烯瓶封裝,每瓶50g,在避光、清潔、室溫處保存;打開和使用過程中嚴格防止玷污。規(guī)定最小稱樣量為0.2g,使用時請不要低于該取樣量。本標準物質請在標準CJ∕T 221-2005 《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泥檢驗方法》范圍內使用,其中樣品中水分含量不予考慮 。